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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清,《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的“不成立”、“无效”、“可撤销”、“解除”

来源:寻律尚法        时间:2025年4月21日

    在法律框架下,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商业交易还是个人事务,合同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不成立”“无效”“可撤销”或“解除”的情况。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这些法律概念,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合同相关的问题。  一、合同不成立 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使合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如果双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没有达成一致,合同则不成立。 2. 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可能无法成立。 3. 合同内容不明确:如果合同的内容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也可能不成立。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的内容或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将不成立。 二、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使合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形: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虚假的意思表示:如果合同是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内容或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4. 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合同的内容或目的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5.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合同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三、合同可撤销 合同可撤销是指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 重大误解: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订立合同,可请求撤销。 2.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撤销。 3. 胁迫: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 4. 显失公平: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撤销。 四、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合同解除的情形: 1. 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合同的“不成立”“无效”“可撤销”“解除”是《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概念,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律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理解这些概念及其适用条件,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在面对合同问题时更加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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